根据有关规定,有固定工作、学习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29 08:27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问题,结合上面的规定,组织关系应转到上学所在的党组织。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28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