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培训班考核合格才确定为发展对象行吗?
今年10月22日积极分子满一年,10初学校组织部办发展对象培训班说上一年10月的积极分子都能参加。10月7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10月21日开始党校培训,11月考核合格之后才确定为发展对象,这样是可以的吗?
网友的回答
这样做不符合发展党员细则的要求。
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规定: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规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根据上述要求,积极分子要先满一年,才能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而且要经过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才是发展对象,你未满一年是不能确定发展对象的,不确定为发展对象就不能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因此,这个程序不符合规定。
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规定: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规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根据上述要求,积极分子要先满一年,才能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而且要经过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才是发展对象,你未满一年是不能确定发展对象的,不确定为发展对象就不能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因此,这个程序不符合规定。
提问所涉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简要说,走这样几个阶段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每季度1次思想汇报,每半年1次考察)
【2】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党小组等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3】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审查,明确提出同意不同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4】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正式党员)
【5】进行政治审查
【6】开展集中培训,对已列为发展对象的,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这个培训,一般不能提前,比如不可以提前给积极分子培训。当年发展当年培训,培训结果当年有效,否则需要重新培训。
以上是《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工具书指导的内容。请参考。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每季度1次思想汇报,每半年1次考察)
【2】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党小组等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3】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审查,明确提出同意不同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4】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正式党员)
【5】进行政治审查
【6】开展集中培训,对已列为发展对象的,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这个培训,一般不能提前,比如不可以提前给积极分子培训。当年发展当年培训,培训结果当年有效,否则需要重新培训。
以上是《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工具书指导的内容。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