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离校前三个月成为预备党员,要适用2014年的发展党员细则吗?
我是2005年7月至2009年7月上的大学,2009年5月份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组织审查,经党员大会投票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但是县委组织部使用2014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说我是突击入党的,不给认定党员身份,我这是2014年之前入党的,请问是不是应该适用的是199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而非2014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请解惑。
网友的回答
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党员身份应予承认。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18 08:10
县委组织部使用2014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为此种情况为突击入党、不给认定党员身份是错误的,199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没有对此种情况做出规定。
199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没有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1-16 11:25
旧人旧事,新人新事,2009年发展的适用90年发布的工作细则,而不是2014年发布的修订版。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11-16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