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是可以不回避的。但是在实操中,为了议事的方便,以回避为好。
虚己应物
lv 5
发布于:2023-11-10 16:56
参照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支委会职能的条款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党员权利的条款,党员的基本权利、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等
讨论决定评优等,不需要甚至不应该让党员(委员)回避。
——作为党员,该名同志有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权利;
——作为支委,该名同志有参与支委会讨论议事的职责。
另外,对党员的表彰表扬,最终是要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的。
——同理,有表决权的党员,也不可能因为涉及到自己,就回避。
翁海文
lv 5
发布于:2023-11-10 16:55
根据问题,支委会审议支部评选优秀表彰时,涉及到的委员可以不回避,应正确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和评价。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10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