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入党志愿书丢失,应该怎么解决?...

入党志愿书丢失,应该怎么解决?

本人在本科成为预备党员,研究生成为正式党员,党员档案从研究生学校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以后一直未有变动,目前当前单位查询党员档案,发现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材料全部丢失,目前十几年过去,材料哪个环节丢失无从查起,相关材料应该找谁补办?如果原始档案补办不了,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

12371网友tlpdss

lv 1

发布时间:2023-11-0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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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目前当前党组织以党员材料不齐全不愿意接收我的党员组织关系,提出谁给我丢失谁给我补办入党志愿书,补齐材料才能入党组织,本人已去人才交流中心查完档案,但由于十几年前存放的档案,之前人才交流中心没有详细的登记备案记录,不确定是人才交流中心给丢失的,还是学校那边给丢失的,学校以不确定一定就是学校给弄丢的,也不愿给补入党志愿书,目前我应该找谁给补入党志愿书?如果都不愿意给补入党志愿书,我应该找谁解决此事?

12371网友tlpdss

lv 1

发布于:2023-11-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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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党员身份,或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等党(工)委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可不进行编号)“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由乡镇(街道)等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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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问题,党员的档案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一直未动,那就在人才交流中心去查找一下,如果人才交流中心丢失了,只有由现在的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进行重新申请补办。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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