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按此规定,党员有这样的权利,但操作上要有理有据,如实反映问题。另外,如果是其他人也反映了相关问题,党组织会更重视。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10-31 09:22
如果支部书记有问题,可以如实向上级纪委汇报反映;同时党章第四条关于党员的权利中也有规定: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销不称职的干部,相关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处理解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0-30 20:32
支部书记需要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建议咨询上级党委。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30 16:37
根据问题,普通党员认为支部书记品德、能力均达不到党的干部要求,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及建议撤换,但是上级党组织需要调查核实后做决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30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