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发展对象推选名额是否应提前公开...

发展对象推选名额是否应提前公开?

推荐发展对象人选时,推选名额是否应该提前公开?

12371网友rs64np

lv 1

发布时间:2023-10-20 09:18

浏览2455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支委会研究确定吸收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收到批复后需要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21 18:0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根据上面的规定,发展对象在未推荐前,还要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21 08:5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推荐发展对象人选,属于达标式而非选拔式,所以,可不提前公开推荐数量。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0 20:2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