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
党员把组织关系迁入户口所在地,当地党支部可以不接收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组织关系转接的有一个优先原则(一般是根据就近原则,可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根据你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然后开具流动党员证明,在常住地所在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2、组织关系转到目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申请转入,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3、如果两边暂时都不便接收,可以暂时先把组织关系放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开具流动党员证明,你本人在居住地社区参加组织生活。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转入。
如果原单位有不可抗拒因素一定要你在规定时间转出,优先转入组织关系的地方是你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建议先和街道沟通清楚,还可以联系居住地的区委组织部(或县委组织部),向他们说明你的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1、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然后开具流动党员证明,在常住地所在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2、组织关系转到目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申请转入,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3、如果两边暂时都不便接收,可以暂时先把组织关系放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开具流动党员证明,你本人在居住地社区参加组织生活。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转入。
如果原单位有不可抗拒因素一定要你在规定时间转出,优先转入组织关系的地方是你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建议先和街道沟通清楚,还可以联系居住地的区委组织部(或县委组织部),向他们说明你的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问题,如果党员的工作地在户口所在地,就可以转入当地党支部,以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问题,如果党员的工作地在户口所在地,就可以转入当地党支部,以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