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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传是档案里必须的材料吗?

2023年4月28日在学校成为预备党员,当时没有要求写个人自传。从学校毕业后组织关系到新学校,请问自传是必须有的材料吗?补写的自传可以直接放进档案里吗,需要备注是补写的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12371网友q3zqzf

lv 1

发布时间:2023-10-0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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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现行规定,自传并非必备材料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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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传不是档案里必须的材料。
个人自传是1990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要求的,而201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未作规定。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3-10-0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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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传不是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3-10-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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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建议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说明材料。同时,个人自传需要补充完善。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3-10-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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