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与现学校党组织进一步沟通,可咨询不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培养材料不完整,可联系原单位党组织补充说明,如果存在违规则需要重新培养。
夏木
lv 7
发布于:2023-09-15 16:4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建议积极协调沟通。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3-09-15 09:59
新学校不认可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涉及违规发展那也无可厚非。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9-15 09:00
鉴于本问题中所述,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原学校党支部毕业时列为发展对象,那么你原来学校党组织就应出具列为发展对象的证明及介绍信,连同原来的入党相关材料一起转到新的学校党组织,这种情况可以不用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09-15 08:06
积极与新学校沟通,询问不认可的原因,如过了一个季度的培养期,则需重申请入党。
河北曹亮
lv 5
发布于:2023-09-14 18:35
学校党组织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与学校党组织进一步沟通。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9-14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