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有年龄限制吗?
单位公布了中层党政换届通知,规定了下一届党政干部的统一的年龄上限,这就限制了资深和离退休党员的被选举权。是否有党内文件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有年龄限制或不得限制?
网友的回答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 2021 年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P311:“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如果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单位,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 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候选人的条件,并尊重多数党员的意见。一些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较多,为有利于机关党的委员会同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在酝酿委员候选人时可适当安排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 8 条也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条例规定并没有将离退休党员排除在外,相反,进一步强调了代表具有广泛性。因此,离退休老党员,只要党组织关系还在这个单位,就有权参加所在单位的选举。
综上,资深和离退休党员只要组织关系还在单位,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 8 条也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条例规定并没有将离退休党员排除在外,相反,进一步强调了代表具有广泛性。因此,离退休老党员,只要党组织关系还在这个单位,就有权参加所在单位的选举。
综上,资深和离退休党员只要组织关系还在单位,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有年龄限制。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