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在原单位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在原单位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现不予认可,怎么办?

本人于2017年6月在原单位(身份为公益性岗位)成为预备党员,2017年12月被异地乡镇单位录用,2018年1月份到岗上班后到相关部门咨询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在原单位转正录入党员系统后办理转接手续。2018年6月,在原单位转正后转入现单位,2023年档案审查时,不认定党员身份,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12371网友xsa6w0

lv 1

发布时间:2023-08-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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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虽在组织关系管理上有些问题,但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为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并不错误,应予承认正式党员身份。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3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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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组织说明情况,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8-3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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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的情况,在2018年1月入职新单位,此时距离预备期满还有5个月,按照有关规定理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党组织,但你描述中提及新单位工作人员建议转正后再转,这个情况最好能够有书面的意见,或征求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的共同意见。
建议与现单位做好沟通,是否可以以出具情况说明的形式处理该问题。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3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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