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异地入党是否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本人2011-2015年为在校大学生,期间居住地社区支部鉴于本人思想政治素质较好且积极参加社区支部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相关要求吸纳本人入党。本人于2012年4月正式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年10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11月成为发展对象,2013年5月成为预备党员,2014年6月转为正式党员。从提交入党申请书起,本人因学校离家很近且学习时间较为灵活,一直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积极过组织生活。
但在2014年6月(在本人转为正式党员当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印发实施,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并无上述条款规定,但按照新规,本人作为在校大学生,应该在学校入党。经咨询当地社区支部,回复“虽然在本人转正当月新规已经正式印发,但当时社区一级并未接到文件和通知,因此本人按期转正不算违规入党。”
提问:鉴于以上情况,本人算违规入党吗?是否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
但在2014年6月(在本人转为正式党员当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印发实施,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并无上述条款规定,但按照新规,本人作为在校大学生,应该在学校入党。经咨询当地社区支部,回复“虽然在本人转正当月新规已经正式印发,但当时社区一级并未接到文件和通知,因此本人按期转正不算违规入党。”
提问:鉴于以上情况,本人算违规入党吗?是否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
网友的回答
先不说异地入党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而你“2012年10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12年11月成为发展对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仅经过1个月的培养,就列为发展对象,这一点已经涉嫌违规发展。
再说异地入党问题,如果现党组织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发展你入党的党组织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讨论认定你的党员身份。
再说异地入党问题,如果现党组织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发展你入党的党组织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讨论认定你的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