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先不说异地入党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而你“2012年10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12年11月成为发展对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仅经过1个月的培养,就列为发展对象,这一点已经涉嫌违规发展。

再说异地入党问题,如果现党组织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发展你入党的党组织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讨论认定你的党员身份。
来自:  zhwyh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7d3kq  2023-08-29 15:26
上级党委批复之前,不能视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也就是入党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
来自:  zhwyh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h5sd2  2023-07-17 09:47
不合理。应当加盖党组织部门印章,或移交、纳入人事档案中后加盖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印章。
来自:  zhwyh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qel2b  2023-07-17 16:19
如果现单位党组织要求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才接收组织关系,那就跟户籍地的党建办(即你的组织关系现在所在的党组织)沟通说明现单位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的要求,申请复印入党志愿书,并请他们密封后提供就可以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后,注意要及时把党员档案从原党组织(即文中所说的党建办)调档至你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归纳入你的人事档案,避免党员档案丢失。
来自:  zhwyh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hkjrt  2023-07-17 10:55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所以:
1. 应当是先征求党员、群团意见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然后报上级党委备案。不需要再召开支部大会投票。“2022年3月13日支委会记录,3月16日征求党和群团意见”这个流程是反过来了,有问题;
2.根据“先推荐、再确定、后备案”的顺序,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肯定是在党委备案日期之前,即,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日期必须在党委备案日期2022年3月27日之前。
来自:  zhwyh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m02vu  2023-05-27 08:10
有些省份可以,有些省份不可以。一年前广西就接到通知说已经23省互通,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已经互通的省份还是只认纸质版介绍信。
来自:  zhwyh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dicty  2022-11-28 11:40
不可以。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如果你向户口所在地提交入党申请并最终在户口所在地发展为党员,涉嫌异地入党。
来自:  zhwyh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i7mdk  2021-04-27 10:35
转出组织关系后,在新党组织没有接收之前,原党组织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耐心跟原党组织沟通,说明清楚组织关系没有转接成功的原因,承认未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错误,申请在原党组织补交党费并重新转出党组织关系。
如原党组织无法友好沟通,建议向其上级党组织咨询、反馈问题。
来自:  zhwyh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4dfqb  2021-04-27 19:40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入党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本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的原则,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对这部分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来自:  zhwyh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pmy6h  2021-04-28 01:16
支部委员人数一般是奇数。因为如果支委人数为偶数,决策重大事项的时候出现票数持平,这就不好了。
至于是3人还是5人还是7人,一般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多少来设定。支部党员人数少的可设3人或5人,人数多的可以设5人或7人。当然支部党员较多但支委非常能干你也可以只设3人。
来自:  zhwyh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oil1k  2021-04-29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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