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对于发展对象多年未联系的亲属,...

对于发展对象多年未联系的亲属,是否还需对其情况进行政审?

发展对象入党需政审岳父母的情况,但岳父母结婚时并未领证,分开近20年,且岳母早已再婚;妻子中间不曾与岳母联系;是否还需岳母提供政审材料?

12371网友oameav

lv 1

发布时间:2023-08-2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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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认为可以不用

小小

lv 5

发布于:2023-08-29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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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的范围
(1)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指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成长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的社会职业、政治面目及其政治表现情况。
(2)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与其联系密切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如伯叔姑舅姨和岳父母、公婆,还包括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同本人没有或很少有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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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政审要求,具体建议直接向当地党组织有关部门咨询。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8-2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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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一讲实践操作,以往我们也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一是建议还是按规定出具政审材料;二是由发展对象本人手写情况说明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家庭特殊情况,有证明材料的也可以提供,党支部可以研判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政审,或者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咨询。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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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要审查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小明不靠脸

lv 2

发布于:2023-08-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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