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党员不足100人可以设置基层党委吗?
县级公立医院党员不足100人可以设置基层党委吗?设置依据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党支部;党员50人及以上不足100人的,一般设立党总支部,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党员100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基层党委,下设若干党总支部、党支部,设立基层党委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还可设立基层纪委。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不足100人,但党员人数接近50人或接近100人,因情况特殊和确系工作需要,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部或基层党委。
可以,但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规定医院党组织属于党的基层组织,依据党章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