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这种情况是否应不予认定党员身份...

这种情况是否应不予认定党员身份?

我本年度年初转正,后来发现,我有过酒驾经历,但是入党时,没向党组织汇报,6月份的时候,纪委已对我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现在,县里对我党员身份不认定。所以我想问:1、这个不认定党员身份的决定是否合理?2、不认定党员身份后,我是否可以重新入党,有时间间隔要求吗?3、不认定党员身份对我以后报考事业单位或者行政单位是否有影响?

12371网友9u5rta

lv 2

发布时间:2023-08-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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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取决于你酒驾在什么时间,如果不是在预备期内,应该承认党员身份;
2.如果发生在预备期内,应该按照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重综合考虑,情节较轻的,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参照纪委的警告处分来看,不应不承认党员身份,延长预备期较为合适。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8-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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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上对你作出不认定党员身份的决定,可能不仅仅是因为酒驾问题。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8-1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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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纪委已经做出党纪处分,就不应再做出不予认定你党员身份的决定。建议你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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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年度年初转正时,你应该实事求是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情况,延期转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8-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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