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71网友tqs4d6
发布时间:2023-08-04 11:07
浏览8555次
朝忆启
发布于:2023-08-04 17:48
评论
马星慧
发布于:2023-08-04 14:11
留心语
发布于:2023-08-04 14:06
根据站内链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故推荐发展对象并不需要召开党员大会。
hujz
发布于:2023-08-04 11:40
江苏吴仲华
12371网友9qo6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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