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处分,但是已过影响期的党员可以做委员吗?
受过处分,但是已过影响期的党员可以做委员吗?
网友的回答
中组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中解释,“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代表、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涉及到具体人选,可由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和上述原则意见,根据代表、委员人选考察情况,综合考虑其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受到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的党员,参照上述原则意见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符合条件,是可以综合考虑,研究决定作为委员候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