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7-28 10:12
党内法规对此并无统一规定。建议按上级党组织规定把握。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28 05:51
没有届数的限制,按照组织流程,按期换届选举即可。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7-27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