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务交流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有哪些?...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有哪些?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党支部;党员50人及以上不足100人的,一般设立党总支部,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党员100人及以上的,一般设立基层党委,下设若干党总支部、党支部,设立基层党委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还可设立基层纪委。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等,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不足100人,但党员人数接近50人或接近100人,因情况特殊和确系工作需要,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部或基层党委。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完成)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含临时单位,短期学习、培训班等,下同),凡有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党员组织关系(正式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组织自然撤销。

  此外,新组建单位筹备期间或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基层单位,经批准也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但新单位建成后或具备选举条件后的基层单位应及时成立正式党组织,并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构。

  参考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5月第14次印刷。

  本内容由共产党员网网友吴仲华协助整理,仅供交流参考。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时间:2023-07-2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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