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被组织除名后,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如何处理?
村支部书记因为隐瞒入党前重大错误,被组织除名,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不宜继续担任村主任职务,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建议咨询上一级党组织和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对村民委员会的当选条件限制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显然,该村支部书记严重违纪违法,也就谈不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所以不宜继续担任村主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党支部应当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如果让一个被除名人继续担任村主任,那说明党组织的领导出现了问题,不宜再让有问题的人主持村委会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建议咨询上一级党组织和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对村民委员会的当选条件限制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显然,该村支部书记严重违纪违法,也就谈不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所以不宜继续担任村主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党支部应当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如果让一个被除名人继续担任村主任,那说明党组织的领导出现了问题,不宜再让有问题的人主持村委会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