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关于发展对象的函调事宜...

关于发展对象的函调事宜

本人配偶目前为发展对象,现她的公司党支部,正在进行函调流程。需调查直系亲属的政审材料。但涉及到我本人的材料时,现在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出具盖章。因我户籍是河北,公司是北京的,请问对于我的材料,应该是由我户籍所在地盖章,还是由我的单位盖章?

12371网友nud259

lv 1

发布时间:2023-07-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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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单位对你的情况更为熟悉,应该由单位盖章。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7-12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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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一般应由你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12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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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按照您的描述,如果需要函调,应该在征求您现在单位的意见的同时,还要征求您户籍所在地的意见。

白开水

lv 3

发布于:2023-07-1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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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审。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7-1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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