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副书记能否兼任纪检委员?
一所属党支部原先有4位支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兼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后因为工作原因纪检委员空缺,能否让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呢?如果可以,怎么走流程合适?选举还是任命?
网友的回答
没有明确规定党支部副书记不可以兼任纪检委员,咨询上级党组织是否有相关规定和要求。一般实际工作中,有兼任的先例。最好根据当地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请示一下上级党组织。
下面这几个方案供参考:
1、可以设书记、组织兼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2、书记、副书记、组织兼宣传委员,不设纪检委员;
3、增补一名委员。必须选举,不能直接任命。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下面这几个方案供参考:
1、可以设书记、组织兼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2、书记、副书记、组织兼宣传委员,不设纪检委员;
3、增补一名委员。必须选举,不能直接任命。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