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6-30 05:42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014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以后,各地要求基层相同(申请书、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培训表、发展对象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和政审结论性材料、思想汇报原稿、各种过会材料和会上的表决票根以及参会人员名单等详细材料)
王铮
lv 5
发布于:2023-06-29 20:45
人事档案里有以下入党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书复印件 :包括职称书、学位证。
3、入党志愿书。
4、入党申请书。
5、入党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按照有关规定,对一般性的教育考察材料可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党组织暂存两三年即可;对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29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