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党委是否是党组性质的党委?
请问公立医院党委是否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其党委班子成员全部由上级指定,是否需要进行换届?
网友的回答
公立医院党委通常属于党组性质的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组性质的党委班子成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因此,在公立医院党委中,党委班子成员的任命通常由上级党组织负责。
关于换届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组性质的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不需要进行换届选举,而是由上级党组织进行任命和调整。因此,在公立医院党委中,党委班子成员的换届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和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你与所在公立医院党委或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党委组织形式和换届规定。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解答。
关于换届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组性质的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不需要进行换届选举,而是由上级党组织进行任命和调整。因此,在公立医院党委中,党委班子成员的换届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和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你与所在公立医院党委或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党委组织形式和换届规定。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解答。
一般卫健委会设立党组,公立医院不具备党组性质,需要换届选举。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七条 下列单位一般应当设立党组:
(一)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除外)、直属事业单位;
(三)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四)中管企业;
(五)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六)其他有必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第八条 下列单位经党中央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一)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
(二)其他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第九条 下列单位一般不设立党组:
(一)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
(二)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
(三)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等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
(四)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五)共青团组织;
(六)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
(七)地方文化组织、社会组织。
第十条 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应当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设立机关党组的,其办公厅(室)不再设立党组。
第十一条 下列单位经批准,可以设立分党组: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
(二)具有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的国务院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一级有关人民团体的下属单位;
(三)省级以上人大、政协的专门委员会;
(四)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其下属单位不再设立分党组。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七条 下列单位一般应当设立党组:
(一)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除外)、直属事业单位;
(三)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四)中管企业;
(五)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六)其他有必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第八条 下列单位经党中央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一)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
(二)其他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第九条 下列单位一般不设立党组:
(一)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
(二)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
(三)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等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
(四)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五)共青团组织;
(六)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
(七)地方文化组织、社会组织。
第十条 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应当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设立机关党组的,其办公厅(室)不再设立党组。
第十一条 下列单位经批准,可以设立分党组: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
(二)具有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的国务院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一级有关人民团体的下属单位;
(三)省级以上人大、政协的专门委员会;
(四)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其下属单位不再设立分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