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6-25 16:14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6-25 12:58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以上级组织批复为准。可以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25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