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入新单位,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介绍人?
预备党员转入了我们单位,是否需要重新指定入党介绍人?因为新单位对她不是很了解,也不算是介绍她入党的。而且全程记实材料里的入党介绍人已经写了她原单位的同事。请问该不该为她重新指定?名称是培养介绍人还是入党介绍人?如果指定是否需要专门出材料放入档案?是否有相关参考依据?
网友的回答
预备党员转入新单位后不需要再重新确定指定新的入党介绍人。其参考依据如下: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接收预备党员时,入党介绍人需要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而预备党员转正时,没有对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做出规定,入党介绍人不需要在会议单独做发言,因此,不必再重新确定指定新的入党介绍人,更不用再出材料放入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接收预备党员时,入党介绍人需要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而预备党员转正时,没有对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做出规定,入党介绍人不需要在会议单独做发言,因此,不必再重新确定指定新的入党介绍人,更不用再出材料放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