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召开支委会讨论即可,会上培养人介绍培养情况,支委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投票表决。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6-09 16:4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据此确定,确定发展对象只需要开支委会,不需要召开党员大会。
支委会流程为:组织委员汇报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与会委员酝酿讨论,发表意见,形成决议。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6-09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