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取消发展对象没有程序可言,准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主要是在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及其他方面发现该同志不具备党员条件了,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应当结合支部委员会的综合审查做出政审不合格的结论,报基层党委审批。不必单独再形成一套程序。
其依据为《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应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支委会形成决议,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告知个人并公示。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3-06-01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