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党员可以担任2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部分要求,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在指定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时就要注意。这里的“几名”一般是批三人及以上,因此,1名党员担任2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是允许的。
如果是因为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3人时,不能讨论接受预备党员,这种情况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也受到了限制。
不用回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1990年版本和2014年版本中,没有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的相关内容,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大学中党员老师少的二级院系就无法发展党员了。
李晓康
lv 5
发布于:2023-05-08 15:56
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建议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回复。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08 15:39
不可以,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就需要(1-2名)党员担任培养人,表述的何况是2名入党积极分子?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08 15:13
不同意。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3-05-08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