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所在支部应该召开组织生活会吗?
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所在支部应该召开组织生活会吗?如何召开?
网友的回答
如果上级党组织没有特别要求,一般不需要。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08 14:59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5-08 13:08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相关支部应同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支部要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0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