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合资公司党支部委员设置问题...

合资公司党支部委员设置问题

  两个大型企业A和B注资成立合资公司C,C党支部隶属于A党委(C党支部与B党委没有隶属关系),另一个股东方B向C委派的总经理,目前现在B党委任党委副书记,其党员组织关系不想转到C支部中。所以:
  1.  B委派到C的总经理,组织关系不在C支部,所以不能成为C的支委,参与C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
  2.  若其将组织关系调转到C,是否无法继续在B党委任党委委员、副书记等职务?

xsw

lv 2

发布时间:2023-03-0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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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我个人认为,这类事项可以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即:A和B党委共同提出。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3-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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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两个问题都非常正确。这里其实是B单位在委派总经理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一般情况下建议总经理到C单位后,原来在B单位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就免去了,毕竟长期工作单位也不在B单位,对履职会有一定影响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3-03-0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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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到C,不影响其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根据组织生活方便原则应该将组织关系转到C单位。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3-0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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