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党委选举出的党代表出现何情况上级党委可以更换?
请问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都各自设立党委,乙公司上级党委归属甲公司党委管理。乙公司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出席甲公司党代会代表,甲公司党代会召开前取消了乙公司党代会选举的部分党代表(党代表未调出乙公司、无处分),更换了3名未经选举的乙公司党员。更换党代表具体依据是哪个规定?求解!
网友的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可视为出缺:死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由于各种原因被取消代表资格;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
另据规定,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1)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2)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3)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上述规定,似不可更换,更不可撤换党代表。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
另据规定,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1)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2)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3)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上述规定,似不可更换,更不可撤换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