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现单位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以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2-10 14:49
不能直接吸收,最低要求是发展对象的手续都需要重做一遍,毕竟谁发展谁负责,看下家认不认了
如果转接时不是预备党员的话,发展程序需要根据新单位党支部的发展程序走,一般不列为当年发展对象的。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02-09 20:09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有关材料及时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后,条件成熟的,可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发展。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2-09 18:57
发展对象工作变动后,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应当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继续开展考察、培养,如果符合条件,后续可以及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2-09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