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将党员档案转入工作单位。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毕业后有了工作单位,转正的党员应当将党员档案相关材料存入人事档案了,因此,需要将党员档案转入工作单位所在支部。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应将党员档案也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党委,且建了人事档案后,应将党员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存入人事档案,不再单独建立党员档案。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12-14 09:40
原则上,档案应当随人走~,有权限管理档案的党委,可以要求将党员档案转入工作单位(党委)管理。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12-14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