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一个全新的党总支,上级先任命书记,后增选委员,可行否?
新近重组成立的单位,要成立一个党总支,目前拟采用的方式:上级党委先任命党总支书记,后召开党员大会增选其余几名委员。此种方式是否可行?操作工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网友的回答
只有下级党组织届中、任内出缺时,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书记。
根据:
1. 党章第十三条:“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3.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4.《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1/2。
根据:
1. 党章第十三条:“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3.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4.《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