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记未转出,新支部书记未产生,党建职责由谁履行?
我支部为不足20人(含退休党员)机关党支部,设有支委会、没有副书记。按上级工委工作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党组书记)经选举当选为本支部书记。日前组织部已宣布我局新任党组书记人选,但(党内职务)批文迟迟没有发下来,行政职务已有发文,且新任领导因故近期不能到岗,换届需要延期;曾任书记党员关系因批文未下不能转出。
想问这期间,曾任的支部书记(尚未免去支部书记职务)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党建职责(如主持召开三会一课、签批支部文书、找发展中的党员群众谈话)?还是由上级党委决定可以另外指定人选执行?
想问这期间,曾任的支部书记(尚未免去支部书记职务)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党建职责(如主持召开三会一课、签批支部文书、找发展中的党员群众谈话)?还是由上级党委决定可以另外指定人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