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作为一名党员,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多缴纳党费,多交不设上限。但是少交就不像话了吧。
铁城
lv 5
发布于:2022-11-24 11:26
建议由党组织书记专门谈话教育,并做好记录,或是让他书面写一份材料。如果还是不改正的话,可以采取党纪措施。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2-11-2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