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联党员如何办理党员身份认定的问题
今天单位来了一位新进人员,是云南某大学历届毕业生,当时毕业后组织关系到河北老家社区,社区没接收,退回了学校。后该同志到杭州一家企业上班,企业没有党支部,组织关系还是在学校。至今毕业已四年,未交党费,也没参加过组织生活。现到我单位上班,云南学校那边意思是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失联党员办理,请问是否能继续认可党员身份,具体该如何操作?请各位老师指点,感谢!
网友的回答
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
流程:1.党员本人提交“关于恢复党组织关系”的申请,申请中说明为何成为失联党员、现在思想表现状况、恢复组织关系的意愿,提交入党志愿书等材料;2.党员向党支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关于XX同志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社区或单位出具);3.由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能否恢复该同志党组织关系,做好会议记录;4.向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提交“关于恢复XX同志党组织关系的报告”、会议记录、无犯罪记录、现实表现材料,提请党委会(党工委会)讨论通过,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党委会议记录;5.将上述所有材料及“关于恢复XX党组织关系的报告”提交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由组织部审核通过后走线下转入程序录入。
流程:1.党员本人提交“关于恢复党组织关系”的申请,申请中说明为何成为失联党员、现在思想表现状况、恢复组织关系的意愿,提交入党志愿书等材料;2.党员向党支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关于XX同志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社区或单位出具);3.由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能否恢复该同志党组织关系,做好会议记录;4.向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提交“关于恢复XX同志党组织关系的报告”、会议记录、无犯罪记录、现实表现材料,提请党委会(党工委会)讨论通过,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党委会议记录;5.将上述所有材料及“关于恢复XX党组织关系的报告”提交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由组织部审核通过后走线下转入程序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