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因档案缺材料需开证明,但原党组...

因档案缺材料需开证明,但原党组织认为符合流程不用开,怎么办?

  本人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工作,在准备考研,准备把组织关系接转到户籍地所在地,但是那边县委组织部检查我的档案说缺失材料、以及一个时间上有问题,要求学校开证明,但学校说材料是齐全的,每一项流程都符合规定要求。后提出一个解决办法就是让组织部这边开函,学校说明错误并解释材料规整在哪里,可当我去找组织部开函的时候,组织部拒绝了,说县委从未开过函,这个事情需要自己跟学校协商,学校那边也没办法解决。现在该怎么办?

12371网友wgzofe

lv 1

发布时间:2022-09-07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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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个人认为学校的答复是正确的,县委组织部门应当出具协助调查函,对该查党员档案中认为有问题的地方进行阐述并提供对应的依据,要求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对问题进行说明。党组织收到调查函后对以上问题进行说明可以附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县委收到回复后认为可以说明问题认定党员档案无误后,将开具的调查函和学校的回复函一同保存本人档案。因为这不是你和县委的事情,也不是你和学校的事情,是个两个党组织对档案的认定出现分歧,应该由两个组织直接进行沟通。现实工作中本人可以作为信息的传递和沟通的媒介,但不是处理问题的主体。县委不能以“从未开过函”为由拒绝,未开过是未办理过类似的业务,不是不能开具函。以下范例模板进行参考,也希望县委组织部门人员提升业务知识避免党员反复折腾。

关于协助调查张XX同志党员发展不规范事宜的函

中共X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兹有贵校XXXX级学生张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学号XXXXXX),现已收到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在审核张XX同志党员档案时,发现该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时间为XXXX年XXX月XXX日,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为XXX年XXX月XXX日,培养时间不满一年,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之规定。
请贵校就以上问题协助调查,并出具相关说明材料,以便于我单位为该同志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务必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后连同本件一并寄回。)

中共XXXX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蓝宝小七

lv 2

发布于:2022-09-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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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9-0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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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上级党组织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请求上级组织帮你解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9-0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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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认为你档案材料缺失、时间问题,请他们出具证明材料(谁主张谁举证),向学校党委反映,哪家不配合找哪家上级党委

涓细流

lv 3

发布于:2022-09-0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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