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档案丢失但一直在过组织生活,怎...

档案丢失但一直在过组织生活,怎么补档案?

  支部有个同志档案找不到了,现在离职要转组织关系,没有档案转不出去,对方不接收,要给他补档案,但是超过20年了,学校里不盖章,目前只有当时书记和介绍人的签字证明,还有转正报告的复印件。
  需要补办《入党志愿书》还需要支部的决议、党委的决议或是当时的花名册、党费收缴等文件,但当时都是交的现金,都是纸质的没有保存。
  目前他还在过组织生活,也在交党费,不符合退党,该如何处理?

四处游荡的花小间

lv 1

发布时间:2022-07-0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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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补办党员入党材料,一般按照作出情况说明、出具证明材料、支部提供现实表现、基层党委审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补办。
  (一)作出情况说明。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委书面如实报告入党过程、工作经历、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基层党委填写补办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二)出具证明材料。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情况说明后,向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县级以上(含县团级)党委组织部门书面发函,请求提供入党介绍人、通过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通过该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本地发展的党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党支部提供党员现实表现。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相关情况后,交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基层党委通知党员所在党支部根据该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交基层党委。
  (四) 基层党委审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承认该同志党员资格的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和党支部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并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五)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承认党员资格的书面审核意见。对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党支部接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作出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后,要以适当方式宣布,并及时通知本人;对能认定党员身份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补办入党材料。

彩云之南

lv 3

发布于:2022-07-0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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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比较麻烦,建议联系相关单位党组织,出具一个情况说明。

来无影无无踪

lv 8

发布于:2022-07-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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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入党志愿书  支部会议记录本一般都会留存,让他去找当时的会议记录

派大星

lv 5

发布于:2022-07-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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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核实其党员身份,你上述的花名册、党费收缴等文件都太细枝末节不重要了。应当承认其党员身份,给其补填入党志愿书。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2-07-0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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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丢失谁补办原则。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7-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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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般是由组织关系所在地进行补办的。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7-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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