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单位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未满半...

单位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未满半年列为发展对象,是否符合程序?

  本人2020年毕业,将在学校的积极分子材料转接到工作单位,两个月之后单位研究决定确定本人为发展对象。这符合党员发展的正常程序吗?

12371网友6cb125

lv 1

发布时间:2022-06-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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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以后,培养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2、根据规定,如果该学生确定积极分子已经满一年,且培养成熟,那么就具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与现单位考察时间没有必然联系。
  3、在实践工作中,新接收的积极分子,一般都会考察一段时间,但考察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可长可短,具体需要看该党组织是否对积极分子的情况已经掌握清楚。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2-06-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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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满一年培养期后,党支部考察后觉得符合条件,即可列为发展对象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6-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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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至少一年时间。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6-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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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可以列为发展对象,如果你在本科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到列为发展对象时间满1年,那么程序就是正常的。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2-06-1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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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学校递交入党申请时间,满一年就可以。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6-1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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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组织派人谈话,谈话后,就可以根据个人表现的、推优情况研究讨论是否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细则》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这个时间可能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或者十个月,《细则》这么制定,非常灵活,有利于党员发展、有利于党建、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工作。最近专门上网查了很多资料,各地对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积极分子大多数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间界限,但部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也有一年的,不统一。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不必要制定硬性时间规定,把申请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主动权交给基层支部,这非常符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因为确定为积极分子以后,还有有一年以上的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因个别特殊情况,对个人表现突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按程序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虽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一年,也可列为发展对象,但要从严掌握。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6-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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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第一,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列为发展对象至少一年时间;第二,在学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所以,你所述情况并不违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6-1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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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得满一年,且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训取得证书后,才能进一步发展为发展对象,满一年是硬性规定。按您的情况是不符合程序的。

12371网友12zz89

lv 1

发布于:2022-06-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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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不足一年,就是违规的。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2-06-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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