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章第五条规定,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因此,受过记过处分处罚的人,党组织要根据处分处罚原因和违法的具体情节确定能否入党,如果情节严重的,要经过长期考验,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如果本人工作表现积极,入党动机端正,本人提出入党的,可以吸收入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6-13 23:19
法院是怎么判决的?这种情况要综合研判,不能提问题时避重就轻。
党员老徐
lv 3
发布于:2022-06-1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