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离职后原工作单位是否可以继续讨论研究其转正问题?
一名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后,因各种原因辞职了,原工作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研究讨论其转正问题?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