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成为预备党员,党员身份如何认定?
我未满十八岁成为预备党员,但是程序清楚,且是在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入党,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入党的本科院校开具了承认党员身份的证明,但市委组织部表示没有文件依据,拒绝开具身份认定证明。我想问问有哪个文件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有义务开具证明?我要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让他们在年满18周岁之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让他们在年满18周岁之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