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入党积极份子、发展对象需不需要召开党委会议?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委审批入党积极份子、发展对象需不需要召开党委会议?
网友的回答
基层党委无需开会审批。因为不管是入党积极分子还是发展对象,都是报党委备案。需要党委开会审批的是发展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这两个阶段。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