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长期放在居住地,现在工作单位不接收怎么办?
本人大学毕业后在居住地入党,后在外地工作两年多,组织关系一直没有转入单位党组织。现在居住地党支部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但是工作单位不接收,因为关系转出没有在入党后6个月内办理。
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保留原居住地党员身份?单位不接收我的组织关系是否有依据?恳请各位给予宝贵意见,谢谢。
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保留原居住地党员身份?单位不接收我的组织关系是否有依据?恳请各位给予宝贵意见,谢谢。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办发〔2013〕4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单位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随档案转递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