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受到警告、函询的党员需要在组织...

受到警告、函询的党员需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吗?

  收到警告、函询的党员,不是领导干部,需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吗?谢谢。

12371网友jc4m5g

lv 5

发布时间:2022-03-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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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需要。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三条: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问责包括 通报、诫勉等。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一条: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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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1

发布于:2022-12-0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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