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离职未转组织关系导致超期3个月,居住地不接收怎么办?
我是2020年10月28日确定为预备党员,但是21年9月30日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导致未能在原单位转正,当时也未及时转移走党组织关系。22年3月希望可以以预备党员身份转入居住地党支部,延期考察。市委组织部认为我在离职后至现在缺少党组织考察,不予接收。原单位因为我人事关系已经不在也不能转正,请问我现在党组织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2021年10月底,预备期已满,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该及时讨论你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你也应该及时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人事关系不在原单位,但是党员组织关系还在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对你还是有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2021年10月底,预备期已满,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该及时讨论你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你也应该及时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人事关系不在原单位,但是党员组织关系还在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对你还是有管理责任。